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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审公告〔2008〕1号
发布时间:2009-02-02
文成县2005至2006年度环保资金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2007年我局派出审计调查组,对文成县2005至2006年度环保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抽样调查了6个相关部门和乡镇。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05至2006年度,全县排污及生态建设专项经费收入总计7244000元,其中: 省市拨入4769000元、县财政预算安排2475000元;支出总计4491500元,其中:拨乡镇1360000元、拨县环保局3131500元。文成县环保局2005至2006年度,排污及生态建设专项经费收入总计3131500元,同期支出1711980.07元;收取排污费及罚没款计1456568.40元。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2005至2006年度,文成县围绕生态县建设和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组织实施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程”,建成了三家10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污水净化沼气生态工程3个,组织申报并实施省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项目和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13个,现已投入使用9个,受益农户1980户,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到位。2006年末,文成县财政局排污及生态建设专项经费余额较大;2006年度,文成县环保局应拨生态示范村污水处理工程补助经费,未及时下拨。
    (二)排污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经抽查核对发现,文成县环保局存在漏征企业排污费、排污费未及时征收、免征排污费名单未向社会公告的现象。
    三、审计建议
    (一)为了促进我县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工作的开展,财政及环保部门应及时将资金下拨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环保部门应严格执行排污费收缴管理制度,保证排污费的及时足额征收。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文成县财政和环保部门十分重视。已下拨部分排污及生态建设专项经费;对污水处理工程的补助资金,将按工程进度和结算情况及时下拨到位;文成县环保局对排污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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